控烟工作管理办法
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工作,推进无烟医院建设,根据《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(试行)》卫妇社发〔2008〕15号文和《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戒烟的决定》卫妇社发〔2009〕48号文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(一)控烟目的。一是为患者及家属和医院职工创造健康良好的就诊和工作环境。二是提高医务人员戒烟意识,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,降低医务人员的吸烟率,保护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。三是完善医院控烟制度,建立科学的医院控烟模式,推动医院控烟工作持续开展。
(二)控烟目标。一是医务人员率先戒烟,创造医院无烟环境,并积极参与社会控烟工作。二是达到《无烟医院评估标准》,创“无烟医院”。
(三)控烟措施。一是院内工作场所有明显的禁烟标识。二是院内超市不售卖烟草制品。三是院内所有室内不摆放烟具、烟灰缸等用品。四是医院控烟监督员和巡视员发现病人或家属吸烟,及时劝阻或让其到室外吸烟区去吸。五是结合“世界无烟日”组织大型宣传教育活动。六是利用医院宣传栏、电子屏等载体进行控烟宣传教育。七是对医务人员进行控烟知识、控烟方法和技巧培训。八是院内设戒烟门诊和戒烟咨询医生,设立咨询电话,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。九是院区设立室外吸烟区。十是不接受烟草商资助和采用任何标明有烟草广告的物品。